信网12月2日讯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消息,因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青岛国泰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青岛跃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五月花驾驶培训(青岛)有限公司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罚款3000元。
近期,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严重违法案件移送的函,函中称:青岛国泰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青岛跃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五月花驾驶培训(青岛)有限公司存在异地“跑马”打学时造假行为,区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8月对上述三家公司5、6、7月份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发现三家公司在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仍然未按照规定整改到位,当事人上述行为存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三家公司各罚款3000元。
据了解,异地“跑马”打学时是通过在外地驾校入侵计时培训系统完成虚假学时的违规行为,学员本人实际未到外地培训。驾校或教练员组织开展异地“跑马”打学时一方面可以直接预收学员学费,绕开青岛学车的正规报名渠道,不需执行“先培后付”;另一方面则是不需为学员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实际培训足额学时,逃避了学时监管,压缩了学员练车时间。该行为违反了计时培训有关法规要求,无法保障学员培训质量与学费安全,涉嫌重大责任风险,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学员真正学到驾驶本领,扰乱了行业正规经营秩序。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强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遵循国家规定的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安全驾驶教育;而《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若干意见的通知》则明确了培训机构需要依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来开展培训工作。
因此,如果驾校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即构成违法行为。具体的处罚措施通常由相关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可能会面临警告、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等后果。同时,这也可能导致学员无法通过考试或获得合格证书等问题。(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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